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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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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

非事业编制是指不受国家工资支付制度和法定公务员权利待遇保障的职工,也称之为"非公务员"。

这类职工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团体招聘,缴纳社会保险和所得税,受劳动法律保护,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职务,并依法享受劳动报酬。

非事业编制职工一般按月结算工资,与公务员相比,劳动报酬更高,但也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如工作不能正常完成,就可能遭到解聘。

二、高校非事业编制可以转正吗?

不可以。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进人实行招聘,凡进必考。只有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才能获得编制,成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转正属于历史产物,在当时对劳动人事制度起了一定作用,但与当下环境及劳动法规用工制度格格不入,不能与时俱进。

三、非事业编制护士是什么意思?

可能是聘用的无编护士,也可能是民办的医院护士。

四、非事业编制教师是什么意思?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的是不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他们一般是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由学校自行招聘的。与事业编制教师相比,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待遇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事业编制教师薪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等方面都会有更好的保障,而非事业编制教师则需要与雇主协商工作条件及薪酬待遇等问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教育部门的规定中,非事业编制教师不能被用来替代正式编制的教师。一些学校会利用非事业编制教师来填补编制空缺,但这种做法是不合规的。

五、事业单位非编制如何薪资面谈?

事业单位非编制薪资面谈一般由用人的事业单位委托当地人才市场等中介机构与个人进行面谈决定。个人具体的月度工资和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其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三金五险”则由当地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依据其工资收入情况统一代缴。

六、医院非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

医院的医务人员分为事业编和非事业编。事业编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求,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做使用的人员编制。而非事业编则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像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政府财政没有关系。

(1)工资待遇:编制员工待遇有保证,主要表现在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方面,甚至还有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等。而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合同制)在工资方面与同岗位有编制的工作人员相比,个别医院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部分医院虽有同工同酬的待遇,但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与都相差甚远。

(2)晋升途径:编制可以考职称,也可以有升职的希望,没有编制干几年可能也会是普通科员。与此相关的各种福利待遇都受到了限制。比如之前有的疗养、年假等。

(3)在单位的地位:有编制的人员有投票权,没有编制或许就没有投票权。

(4)工作量:没有编制的人员往往要承担较大的工作量。有编制的人,会在升职之后承担一些管理的工作。

七、事业单位非编制好考吗?

事业单位非编制相对编制好考。比如,。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一)《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二)《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对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的熟悉程度。《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八、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如何转正?

就是参加公务员考试,你才能获得编制。

1、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

2、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在编人员指取得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人员,非在编人员就是无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手续的人员。

3、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

4、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科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

九、非财政供养人员是事业编制吗?

在编人员不一定由财政供养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之前,正式工作人员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但是工资福利由单位自行解决,而非财政拨款。

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在编人员是由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转移支付,由地方财政供养。

非在编人员,也就是超编人员,虽然是单位职工,却是由地方财政自行筹集资金供养。

财政供养人员不一定是在编人员

1、公益岗位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属于合同工性质,但其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向财政人社部门申请招录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由财政预算或单位自筹经费解决工资待遇。

3、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岗位人员。在服务期内由国家和地方财政全额负担待遇,服务期满后,可以通过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加分等政策倾斜。

4、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本质为自治组织,工作人员也是地方财政供养。

5、辅警。各地的辅警,是地方财政供养,没有编制,实行定员管理。

十、2020山大青岛校区非事业编制招聘?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畅通非事业编制人员成长晋升通道,加强岗位管理考核,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非事业编制人员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19〕1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关于开展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20〕40号),现就做好青岛校区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范围

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设置专业技术、文员、工勤三大类岗位,申报范围为学校校聘计划内岗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非事业编制各类各级岗位所需的能力要求、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聘任基本条件按照《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针对少数专科学历人员,校内工作年限满5年(2015年4月30日前入校)且业绩突出的,可以申报专技、文员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在《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3年,申报岗位级别上限为中级四级;专科学历人员校内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可按照工勤岗位进行申报,在工勤岗位体系内晋升发展。

(二)业绩条件

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聘任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岗位性质及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本单位专技、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突出贡献和业绩导向,保障推荐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学校统一制定文员岗位聘任业绩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织

1.成立山东大学(青岛)2020年非事业编制岗位评审工作组,负责青岛校区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工作。

2.各单位成立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制定业绩条件

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聘任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岗位性质及工作实际细化完善本单位专技、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并报青岛校区人事处备案。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现岗位类别和工作实际进行岗位申报,对照专技、文员、工勤岗位聘任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填写工作业绩、项目情况、论文著作情况、奖励及成果情况等信息,在线生成《推荐评审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向单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四)单位资格审核推荐

各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根据申报人员岗位贡献和业绩,在学校设岗数额内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分类别、分系列、分级别进行推荐排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现有人员达不到聘任条件的暂不推荐。

各单位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置推荐顺序并提交学校复核。各单位须将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成员名单、《推荐评审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本单位专技及工勤岗位聘任业绩条件、公示报告、申报人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20年6月3日前统一报送校区人事处。

(五)测算下达各类各级岗位数量

学校对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和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分岗位类别从严从紧设置各个级别的岗位数量。

(六)评审工作组评审推荐

校区在各类各级岗位数量内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分类分级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聘任

校区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评聘领导小组,评聘领导小组审议后按岗聘任。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报材料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主要工作成绩须为近五年取得,岗位聘任时间以学校公布聘任结果时间为准。

(二)《实施办法》中的“年限要求”按非事业编制人员在山东大学工作的周年年限累计计算,具体以合同(协议)为准。聘期内学历/学位发生变化的,新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自新学历/学位获得之日起开始计算;新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原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两种计算方式任选其一。

(三)不同用工形式、经费来源的聘用时间合并计算;各单位可通过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经费来源、岗位类别和聘期时间。

(四)原学校经费岗位人员经考核达不到聘任条件、首聘未能进入岗位体系的,将转为备案制岗位(原自筹经费岗位)聘用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包括学校未设岗导致未纳入岗位体系的人员)。

(五)各单位须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岗位聘任工作和单位实际,同时制定非事业编制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岗位考核标准,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

岗位首聘涉及非事业编制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相关工作环节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

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申报人员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异议期公示制度

为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联系人:王姣云、杨萌

联系电话:58630386、58630686

附件:1.单位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2.非事业编制岗位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3.单位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成员名单

4.非事业编制岗位首聘工作日程安排

5.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支撑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