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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之间可否用外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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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企业之间可否用外币结算?

国内公司之间支付只能用人民币。如果双方都有境外离岸公司的话,可以在境外通过双方的离岸公司用外汇进行结算。操作起来也方便些。

二、境内贸易可以用外币结算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唯一合法流通货币只有人民币,外币在我国境内要进行流通,必须去银行兑换成人民币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外币在国内无法流通,必须兑换成人民币使用,金额多的话,还需要说明来源。

三、自贸区可以用外币结算吗?

可以的。

因为自贸区内属于境外,而境外不受管制——自贸区内企业可以对自贸区内的企业,或国外的企业自由支付外币,但不能够随意对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用外币付款,因为境内实行的是外汇管制。

自贸区里面有个外汇结算中心,外汇操作比较方便和自由。

四、被公司开除,可以要求当时结算工资吗?公司不结算该怎办?

可以要求当时结算工资。理由: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同时结清工资,所以你完全有理由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再离开。实际情况中,用人单位考虑后期工作交接及一些未考虑到的事情可能不能在开除你的期间即时发现,所以多数会预留一些时间和你结算薪资,这样有一个缓冲,对公司是有利的。解决工资结算有以下两种方法可供选择:总之,离职结算工资事宜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未来个人就业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五、出纳!公司结算工资新手出纳遇见大问题!求大神讲解!!!月发工资多少!?

以出纳为例,年薪6万,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然后按5000的基数购买社保。用5000-购买的社保(-公积金,如果有的话)=税前的工资。

出纳的工资这么低就不需要考虑个人所得税了。项目总的工资比较高,算出税前工资后还要扣减个人所得税,然后就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数目了。

六、被公司辞退不结算工资可以报警吗?

报警没用。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如果是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七、公司辞退员工工资马上结算吗?

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25条和原劳动人事部《关于〈辞退规定〉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劳人劳[1988]9号)精神;

对违纪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不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但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中,说明系因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

八、公司搬家期间,员工工资怎么样结算?

目前搬运工一个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一个工人按每天搬两趟计,一天赚40元钱。而在建筑工地,一个杂工每天都能赚50元钱,有点技术的建筑工人每天可以赚到90元钱,再高些的可以赚100多元。建议你不要去!!

九、辞职日期未到,公司不让上班,是否有权立即结算工资?

情况一:劳动合同到期,未进行续签且维持劳动关系(公司没有通知你不上班,而你也继续上班)

定性: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处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情况二,劳动合同到期,未进行续签且你主动离职(不上班)

定性情况1:

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降低工资造成你离职: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获得一倍赔偿。

定性情况2:

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没有降低工资或提高工资,或者你不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不可以获得赔偿。

情况三:劳动合同到期,未进行续签且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你不要来上班了)

与情况二的定性情况1相同: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获得一倍赔偿。

最后针对题主的“定制”问题回答一下:

①如果继续上班是否视为自动续约。

不是的,你在此时仍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动权,用人单位有1个月的时间办理待遇合同,具体看前文分析。

②如到期后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约,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明确不续约,或降低待遇续约,可以提出赔偿。你主动离职,或单位维持及提高待遇下你拒绝合同都没有赔偿。若单位没有续约又维持劳动关系,详见情况1,即第二个月起可主张两倍赔偿.

因问题③前提不成立,不再赘述。

简单的来说,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有择业的主动权,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劳动合同关系。

PS:

1,劳动法的主张有效期是两年,若2年未作申明则会超过追诉期。

2,劳动合同关系不等于签订劳动合同。从你成为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到离职之日止,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双方收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和约束,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普通合同不同,更像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备案义务。

3,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叫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要求。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即使你主动离职,也应当以可记录的方式(例如EMS,电子邮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这对于保护双方权益,尤其是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例如我曾遇到一家公司极无信用,且未在1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我在确认了自己意愿没有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即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函告对方,即时中止劳动合同且索赔: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法的两倍赔偿金(不足6个月是半个月薪水为一倍,两倍即一个月薪水)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两倍薪金(精准到日)对方一开始意图推诿抵赖,咨询律师后,乖乖支付了所有的赔偿。

最后谢邀。

十、公司请的临时工结算后工资要怎么入账?

根据用工性质来确定。

1、用于管理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2、用于销售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3、用于车间生产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工资(或劳务费)

4、用于在建工程的临时工的费用,记入在建工程---工资(或劳务费)

5、从税务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临时工是公司长期固定聘用的,意思就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都是固定找这些临时工的话,可以以工资表作为费用支出。

6、如果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临时到劳务市场找人来做的,那必须要有劳务发票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不能以工资的形式来发放,要以劳务费的形式来发放。即计算公司的计税工资时的职工人数,不包括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