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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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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协议范文?

XXX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XXX卖给乙方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议定条款

1、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付XXX总价的,余款于年日前支付,提货时余款一次性付清。

2、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全部货款后日内,应将所有古玩转交给乙方:

乙方应在协议约定日前付清货款,违约一方,每天按贷款的0.5%。赔偿对方。

3、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照期交易可能延长交易期,单其延期日数应该双方议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船舶监造协议:保障船舶质量的合作协议

船舶监造协议是指由船东(或船舶运营者)与造船厂签订的一种合作协议,旨在确保新建船舶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规定标准。本文将介绍船舶监造协议的背景、目的和内容。

背景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船舶运输业的繁荣,船舶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船东需要与造船厂合作建造新船。然而,船舶的质量和安全性对船东和船舶运营者来说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新建船舶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船舶监造协议应运而生。

目的

船舶监造协议的目的是确保新建船舶的设计、建造和测试过程符合国际航行标准和相关规定。通过与造船厂签订监造协议,船东可以获得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船舶的质量和安全。

内容

船舶监造协议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船东和造船厂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设计要求:明确船舶的结构设计、安全设备配置和系统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 建造监督:由船东指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建造监督,确保船舶按照规定进行建造。
  • 检验和测试:约定对船舶的各个系统和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检验和测试计划。
  • 质量保证: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提供相应的质保文件和证书。
  • 交付验收:约定船舶的交付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船舶的技术文件和验收报告。

船舶监造协议为船东和造船厂建立了一种合作机制,使双方能够共同确保船舶的质量和安全。通过合作,船东可以监督船舶的建造过程,确保符合要求的船舶按时交付。而造船厂则可以通过与船东签订监造协议,提高自身的信誉和竞争力。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对船舶监造协议的介绍,您能更加了解这一重要的合作协议,并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能够选择和签订适合自己需求的协议,从而保障船舶的质量和安全。

三、股东协议怎么签?

股东之间的合作基础是规则,开始合作之前一定要先签署股东协议,对退出机制、股东义务、决策机制以及企业方向四大问题作出约定,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大家承诺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公司的根基长治久安。

定好规则才能合作长久

1、认可规则和遵守规则是成为股东的前提

股东之间的合作、一举一动,无不牵扯到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创业者必须学习西方的方式,事先确定明确的合作规则,认同这些规则,愿意遵守这些规则的人才能成为股东。

创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个企业都会几起几落,股东将和公司一起经历发展道路上的所有事情,而且很多事情和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

理论上,既然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似乎就应该所有股东一条心。其实不然,公司经营好了,该不该分红?该不该多元化?如何激励经营层?有人要并购卖还是不卖?公司经营不好,亏损了怎么办?如果不断需要股东往里面投钱怎么办……可以说企业发展过程中每一次需要股东决策,都是对股东人性和观念的一次大考验。股东对于企业发展方向甚至某些具体事情产生分歧是经常的,也是必然的。

股东之间因为意见分歧导致朋友反目,甚至演化到人身攻击,宁愿鱼死网破也要置对方于死地,甚至置公司于死地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股东是公司的根基,股东出问题公司根基将动摇,所以创业之前必须考虑到股东之间产生分歧的可能,事先以股东协议的方式定好规则、认同规则才能成为股东。如此,才能为公司奠定一个坚实的根基。

2、创业者要有一本《罗伯特议事规则》

西方人习惯用契约来解决问题,先小人后君子。中国是一个喜欢将人情与商业、政治与经济混在一起的国家,中国人喜欢用情义来解决问题。事先你好我好大家好,而一旦出现分歧,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怎么都不行。你和我讲契约,我和你讲感情,你和我讲承诺,我和你讲道理,纠缠不清。

真正成熟的管理,离开不开规则和标准。美国人虽然天性崇尚自由,看似天马行空,实则最遵守规则。

以开会为例,他们有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由亨利·马丁·罗伯特撰写,1876年出版,几经修改后于2000年出了第十版。《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有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辩论的规则,还有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等。其核心原则包括:平衡、对领袖权力的制约、多数原则、辩论原则、集体的意志自由等,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

另外一个案例是最早移民美国的清教徒在上岸之前,就签署了《五月花公约》并宣誓遵守,由此确立了美国建国的根本原则。

对于国内的创业股东们而言,他们开始合作之前对于合作并未制定任何规则,绝大多数中国人开公司的时候签署的都是工商部门统一印制的公司章程,很多股东甚至连这个章程都未曾仔细阅读,签字只是走形式而已,加上中国人的含蓄,导致很多事情事先没有说清楚,这是非常危险的。

实际上,股东之间有很多非常核心的问题需要事先作出约定,否则公司一旦遇到这些问题就会陷入大麻烦之中。因为没有约定处理办法只能届时再谈判,而出现这些问题正是因为股东之间有了分歧,再谈判的难度和效果可想而知,只能祈祷大家的觉悟了,很多优秀公司就是因此而垮掉的。

股东协议要约定哪些事?

1、约定股东义务

虽然从法律上讲股东的义务只是投入资金以及不损害公司利益,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尤其是创业期公司,它们在选择股东时,往往首先考虑的是股东的资源和经验对于公司的价值,所以创业公司的股东往往多了些义务。

而这些义务不可能是每个股东平等的,基本上只能是能者多劳。所以合股之前最好所有的股东约定清楚每个人必须为公司做的事情,而且要明确一旦未做到要怎么办(例如,如果未做到,其他股东有权以原价回购他的股份等),尤其是对于那些握有对公司发展很重要的资源的股东。能者不能推脱、不要抱怨,不能者要常怀感恩之心。

很多人喜欢把业务对象发展为股东,这要非常慎重,因为一旦对方离职或调职,他对于公司的价值就归零甚至变为负数了。如果一定要发展这类股东,一定要事先说清楚,他的义务是什么,他必须为公司做到什么,如果做不到怎么办,然后各自按照约定执行。

2、约定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是必须事先约定的。我看到太多的公司因为股东分歧无法调和又没有退出机制,导致大家同归于尽,很好的公司解体的悲剧。

股东退出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大家对于公司发展或者管理产生严重分歧,无法调和。公司发展过程中,股东产生分歧非常正常,尤其是股东都在经营层的时候。这些分歧一旦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最好的方式就是有人退出有人留守,这也是大家能够接受的方式,这时候最大的难题往往也发生在如何退出、如何作价上。

一种是有人做了严重危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利益的事情,让其退出是必然的。但是,他是否同意退出,退出价格是多少,以什么程序让他退出?不论是哪种情况,届时股东之间都会是矛盾重重,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而无法沟通。如果没有事先的退出机制,矛盾很难解决,在中国,绝大多数出现上述两种问题的公司都关门了,至少元气大伤。

对于明确退出机制,很多公司不喜欢,认为好比婚前协议很不吉利。其实退出也意味着一份君子契约,这对于股东、核心管理层、员工都是一份金子般的承诺。很多公司就是因为在退出的条件上大家谈不拢而导致公司无法经营的。

如果股东之间事先约定了退出机制,对退出的边界条件、方式、作价等作出规定,明确约定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退出,什么情况下必须退出,如果退出如何办理,价格如何等,很多后续的退出纠纷就不会有,甚至因为有了这些规则,很多分歧根本就发展不到需要执行这些规则的地步。

近期的很多例子,都是大股东的家事影响到公司的生死存亡,现在看来,股东之间对于彼此家庭的事情也要有所约定。虽然公司无权干涉股东的私事,但是应该可以事先约定,任何股东的家庭如果出现变化,如何避免对公司产生影响,例如如果股东不可以自行分割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可以以某个原则计算的价格来回购等,然后要求每个股东的家庭成员都签署同意等。

3、约定决策机制

股东协议中也必须要确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表决机制,明确规定哪些问题由谁来决策,如果是集体决策,如何表决,一旦表决,所有人必须坚决执行等。

企业决策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两个,要么是没有约定决策机制,一旦出现分歧就无法决策。要么是按照决策机制决策了,但是持不同意见者不认同决策的权威性,不遵守决策。这两种情况的危害都是非常大的。

4、约定公司方向

股东协议还要约定大家投资办这家公司的方向,即公司的目的什么,做什么。

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相比,股东之间对这两个问题的共识更重要。这两个问题是公司的根子问题,股东之间如果对此没有共识,任何一个决策都可能出现分歧。如果事先已有约定,化解股东之间的分歧也就有了方向和依据。

四、股东协议需要多少股东签字有效?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2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五、公司股东谁来签署股东协议?

公司股东中,所有的股东都要签署股东协议,都要在股东协议书上签字。

六、股东协议由谁保管?

股权代持协议中要注意的关键性条款有以下几点:

1、受托方仅作为名义股东,不享有任何实质性的股东权利,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委托方所有;

2、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处分(转让、设定质押)代持股权的法律责任承担。比如出现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处分股权行为,委托人可以立即解除代持协议,并有权追究受托人因处分股权造成的委托人的所有损失。

3、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代持股权被执行的,受托人的法律责任承担。比如约定因代持股权被执行的,代持股权价值按照代持股权的公司估值由受托人赔偿委托人。

4、不予配合委托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怎么承担,委托人可以立即解除代持协议,并有权追究受托人因处分股权造成的委托人的所有损失。

5、中途解除代持协议的处理方式,对此最好去的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发生解除股权代持情形的,其他股东有义务配合委托人指定的任何他人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补充提示:

股权代持如何破解存在的法律风险:

第一,名义股东损害实际股东的权益。防范的措施有:1、尽量找亲人或者可信赖的朋友代为持股;2、在合同中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时必须通过实际股东书面同意;3、实际股东可通过保管公司公章、执照等方式来约束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4、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办理代持股权的质押手续。5、在股权代持协议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

第二,股权代持可能无效。有关代持合同效力的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给出了答案,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代持合同有效。因为实际出资人通常因为各种原因不方便出面,所以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代持可能无效。

第三,实际股东想要“显名”时,名义股东不配合。可以在代持协议中约定,如不配合转让,名义股东需要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同时签好日后办理股权变更所需的材料和文本,消除名义股东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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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买卖记录哪里查?

可以在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明细里查阅。持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买卖除了进行公告以外,也可以通过持股数量变化查阅股东买卖股票情况。

八、农机买卖安全协议?

甲乙双方签协议,甲方从x年x月x天把xxx农机卖给乙方,从即日起所有安全事宜乙方承担

九、买卖协议怎么写?

买卖协议是一种合同,用于规定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买卖协议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买卖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签订:

买方:

姓名/名称:

地址:

卖方:

姓名/名称:

地址:

一、交易物品

1.1 本协议涉及的交易物品为(详细描述物品,包括品牌、型号、数量、质量等)。

二、交易价格

2.1 交易物品的总价格为(明确金额和货币类型)。

三、支付方式

3.1 买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明确时间)内支付全部款项。

3.2 支付方式为(明确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四、交货方式

4.1 卖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的(明确时间)内将交易物品交付给买方。

4.2 交货方式为(明确交货方式,如快递、自提等)。

五、质量保证

5.1 卖方保证所售物品的质量符合(明确质量标准或标准来源)。

5.2 如交易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的(明确时间)内进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2 违约金的金额为(明确违约金金额)。

七、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明确适用的法律)。

7.2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明确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字/盖章):

日期:

卖方(签字/盖章):

日期: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模板,实际使用时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此外,建议在签订正式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并有效保护双方权益。

十、交易猫买卖协议?

需要,需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一旦交易完成后,签署协议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证明了店铺所有人,所以绝对是安全的。

交易猫当上架商品价格超过1000元时可以添加,增加身份证信息。

账号是手机号的话,可以知道卖家联系方式,是对安全的一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