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的应急优先顺序?
船舶应急的优先权顺序为:船员--船舶--海洋环境。
船舶应急部署根据应急性质、船员职务、特长、能力,船员是否有相应的培训证书等因素来安排每个人的岗位和职责
二、船舶优先权是什么?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船舶发电机优先脱扣原理?
以下是我的回答,船舶发电机优先脱扣原理是基于发电机的输出功能和全部用电设备的负荷性质与大小分级而自动停电的系统。这个系统是由瞬时脱扣开关、延迟脱扣开关及其控制线路实现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四、船舶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内容是: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遗反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船舶优先权的行驶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海事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但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 船舶的优先权因下列情况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五、交叉相遇和船舶间责任哪个优先?
根据国际海事法,交叉相遇规则通常优先于船舶间责任规则。交叉相遇规则用于管理两艘船在海上相遇时的行为,以确保安全和避免碰撞。船舶间责任规则则涉及到船舶在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和义务。
在大多数情况下,交叉相遇规则会优先适用,但具体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航行情况。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或帮助,建议咨询海事法律专家或相关权威机构。
六、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有哪些呢?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内容是: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遗反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船舶优先权的行驶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海事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但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除外。 船舶的优先权因下列情况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七、中业船舶优先权什么意思?
中业船舶优先权意思是指中业船舶属于优先权船舶。
我国的见《海商法》,第22条就是项目和顺序
第二十一条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下列各项海事情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八、铝材时效与不时效的区别?
时效是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不时效是没过时效期
九、低碳钢淬火时效和应变时效的机理?
钢材淬火的原理:要形成马氏体组织的条件,一是含碳量,或碳当量,二是冷却速度。低碳钢虽然含碳量低,但在高速冷却条件下,同样会产生马氏体组织。这用一般热处理的冷却方法是达不到的,但在电弧焊接厚度大,体积大的工件时,如大型模具的不预热补焊,大型钢结构基座不预热的焊接。对于不能预热的工件,就不能采用碳钢焊条,而只能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条焊接。目的是不让它形成马氏体。
应变时效分静态应变时效和动态应变时效,静态应变时效指在常温下,对已经产生应变的材料,在时间作用下,产生的时效现象。一般是塑性下降,硬度和脆性增加。动态应变时效是指在热作用下工件处在应力和应变变化的过程中的时效现象。如焊接过程中的的应变时效,也叫热应变时效。
时效的机理象篮脆性一样现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就较多的观点是认为固溶体中的碳、氮原子的钉扎作用所致。因为在显微组织中看不到它的变化
十、什么是铝合金的时效和时效强化?
时效强化是指在固溶了合金元素以后,在常温或加温的条件下,使在高温固溶的合金元素以某种形式析出(金属间化合物之类),形成弥散分布的硬质质点,对位错切过造成阻力,使强度增加,韧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