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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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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种在借鉴国外安全管理理念,结合我国管理、治理思维的特点,根据时代发展需要而形成的一种安全管理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管理的产物。

它的存在有它所需要的精神在维持,并在一段时期内改变了安全管理的现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尽管现在有很多的争议,也许是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安全需求在不断的变化,但总体客观来说,在一定时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我国安全管理的提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想要取得更大的进步,也许不得不做出改变。

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际已历经了50多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起源于质量标准化,国家于1964年第一次提出了煤矿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原煤炭部部长张霖之指导建成了新中国第一座标准化样板矿井——平顶山四矿。由于受政治运动的影响,质量标准化活动没能坚持下去。经历了不平凡的10年后,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在80年代, 1986年,原煤炭部想通过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所以就在全国煤矿行业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建材、电力等多个行业也紧随其后,相继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这一次是质量打头,安全紧随其后。除此之外,在1992年原能源部在大雁矿务局召开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把质量标准化的内涵扩展到矿井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并实行动态达标和质量否决,促进了煤矿安全文明生产。安全和质量之间确实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从安全和质量的定义上讲,安全甚至可以说就是质量的一种属性,而通过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发展过程中,质量标准的存在感无处不在。

安全总是这样,发展路径总是一个先依附,后独立,再到融合的过程,我希望安全走向融合的那一天就在不远的远方。经过近20年的雕琢与探索,我们走进千禧年,2003年10月,原安监总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会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我以为这是具有里程碑的一件事,借助质量的概念,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一个组织(系统、设备……)满足或符合规定的程度,这就是它和核心所在,所有很多工作也就围绕这个定义在开展,只是当时安全还依附于质量。

随后,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同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将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铺开,并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在2007年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在2000到2010这10年间,国家开展了大量的运动式治理和运动式问责,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安全管理的软件和硬件都得到了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成了安全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必然产物,同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推动。2010年,原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并实施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这标志着我国所有工矿商贸企业正式拉开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序幕,安全标准化走到了独立阶段。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更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目标任务、实施方法和工作要求等内容,用行政手段对《基本规范》的落地进行强化。2014年十二届人大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写进了《安全生产法》,这又是一大里程碑事件,安全生产标准化有了合法性基础。2016年该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T33000-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升级为国标后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要围绕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进等8个核心体系要素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走过了纷纷扰扰的50年,自己也亲身经历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和复评(这个评定标准是05年版),我对安标的理解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质是企业通过识别适用于自身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系统化、规范化,以此来管控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并持续改进。在此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现目前,在标准化的考评过程中,主要还是以现场设备设施、工装工具的状态作为考评内容,是将相关一些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整理归类,形成的一种标准中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很多是设备设施或工装工具在生产或建造时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啥一开始就叫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原因,质量标准的存在感无处不在,安全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二是考评过程中对各考评要素之间的关联考评不够,通常是就标准考评标准,对系统运转过程的逻辑关联考评很少,简单说是对结果的考评,没有对系统过程进行考评。三是考评结果没有涉及人员作业行为,标准规范也未提及要如何达标。我在18年参加协会研讨时,参会人员以及协会专家也都注意到了标准化没有涉及作业行为这个短板,如果不改进势必要阻碍进步和发展。即将发布的机械行业《评定标准》将三个板块扩大到了七个板块,将作业行为作为了一个单独板块,但内容只是规定了安全作业行为的要点,简单的说就是正向描述,应遵守什么。

总的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确实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体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危险有害因素治理上功不可没,符合当时我们国家在安全管理上想要解决管不住的问题这一根本需求,也符合我们自上而下的国家治理思维。我们目前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水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上已有了明显提升,技术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理念在转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等一些在高速发展,大安全理念,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等等一些在不断加速推进,如今我们不仅要解决管不住的问题,同时还要防控想不到的问题。在可预见的目标上,我们国家的战略规划是中国制造2025,要实现制造强国的梦想,在安全的持续改进上,我们更需要从整体和全局出发,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防控,管理体系动态有序地运行,而不是物的状态类等静态性的提升,如此我们在国际市场上才能有更好的企业形象并赢得市场地位。

现如今,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并行,同时我们国家迫切想在国际上建立自己的标准体系,在国际上赢得话语权,输出自己的管理文化。此过程中,各方利益团体群芳争艳、暗流涌动、剑拔弩张,失败者必将被淘汰,而且安全管理正处在从独立走向融合的时期,最终历史和人民会做出何种选择,真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也许多年以后回顾,我们会恍然发现,那时我们正处在大变革时代,只是在此过程中不要苦了企业,让企业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苦痛和代价。

历史,是刻在时间记忆上的一首回旋诗。一个专业没有历史,就如同一个人立了牌坊却没有名分。我们就存在我们过去做的决定里,若我们对如今存在的一切没有历史思索,就很难说我们对此有理性的认知。安全,唯一自传,如同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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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化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定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安全生产标准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可以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

第四条 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四、安全生产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五、工信船舶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近年来船舶安全事故频发,工信部对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工信部一直在不断加强对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旨在提升全国船舶产业的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船舶安全生产的背景和现状

船舶安全生产是指在船舶设计、建造、维修、运营和拆解等全生命周期中,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措施,防止或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近年来,船舶行业的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国内船舶工业的发展和形象。因此,针对船舶安全生产问题,工信部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工信部在船舶安全生产上的措施

工信部重视船舶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

制定船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标准

工信部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一系列船舶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船舶设计、建造、装备、维修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这些法规和标准为船舶安全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工信部加强了对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一方面,加大对船舶企业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船舶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对违反船舶安全生产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推进船舶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工信部鼓励船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船舶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故障诊断能力,从而降低船舶事故的发生率。

加强船舶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

工信部积极推动船舶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针对不同岗位的船舶从业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船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船舶安全水平

工信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国际船级社、国际船舶安全组织等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和交流,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船舶安全生产水平。

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船舶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保障船舶安全生产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其次,船舶产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船舶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形象。再次,船舶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可忽视。

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挑战和展望

船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如船舶技术复杂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难度加大等。同时,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和船舶行业的发展,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也必将得到更好的推进和落实。工信部将继续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提升船舶产业的安全水平和竞争力,为我国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六、船舶安全航行标准线是多少?

船舶安全航行标准线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船舶的尺寸、速度、负载情况以及水域的具体条件。一般来说,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航行规则和标准,并根据不同情况划定了相应的安全航行标准线。

这些标准线旨在避免船舶相撞、搁浅或触礁,并确保船舶在不同水域中能够安全航行。船舶的船长和船员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线,以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七、安全生产造谣立案标准?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予以传播,或者编造虚假的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都是故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经费应专款专用,使用在如下方面: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九、安全生产事故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罪”共有四种罪名,分别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安全生产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一人以上死亡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如果矿山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律制度中并没有安全生产责任罪跟安全事故相关的罪名一共有4种,比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得根据造成的影响确定量刑标准。

十、驾校安全生产档案标准

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理职责、档案内容、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驾驶员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科负责驾驶员安全档案建立。 2.2 安全科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2.3 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驾驶员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 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

3.1 驾驶员基本情况 驾驶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文化程度(学历); 身高、体重、血型、准驾资格、住址、籍贯、民族; 爱好是否有饮酒、抽烟、赌博等不良嗜好; 联系电话。

驾驶员的亲属情况: 爱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文华程度、民族、联系电话; 子女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就学或就业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父母姓名、出生年月日 、民族、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单位。

其它社会关系: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联系电话、住址。

驾驶员安全运行情况: 安全行驶里程,交通违章及处罚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及承担责任,经济赔偿及行政处理情况; 好人好事及见义勇为突出事迹。

3.2 驾驶员驾驶车辆档案 车辆档案: 车号; 车型; 生产厂家; 座位数; 投保情况; 车主姓名(车辆归属); 车身颜色、车长、车宽、高; 驾驶人; 行驶里程。

3.2.1 保修、维护保养情况。

3.2.2 车辆年检、检验情况。

3.3 驾驶员交通事故及处理情况。 事故处理情况: 交通事故经过及简要情况。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中的教训。 交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交通事故中的参处单位及人员。 交通事故后上级领导的指示(处理要求、意见)。 交通事故后公司预案启动及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社会上对事故的信息反映(影响)。

3.4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责任书、企业准驾证,上岗证、 安全学习、培训、考试记录、 安全学习的签到考勤记录。

4 驾驶员安全档案的管理

4.1 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2 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对汇总材料进行归档。

4.3 应做好驾驶员安全档案 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4.4 档案保管期限依据集团公司规定,指定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