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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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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权的特征?

通常所说的行政执法权的特征包括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强制性。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强制性。

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

我国行执法机构涉及环境、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

一,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局。就是原来的环境保护局。

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局。原来的土地执法部门。

三,农业执法监察局

四,市场监管执法监察局

五,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总队

六,文化执法监察总队

七,劳动执法监察总队

八,民政执法监察总队

九,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等。

三、行政执法权的委托范围?

行政委托的分类有哪些

行政委托的分类:

1、根据委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委托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抽象行政行为的委托是指将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人、事与物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如委托立法、委托制定规范性文件、委托制定标准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是指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事项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委托通常也称之为行政执法委托。

2、根据委托事项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职权类委托和行政事务类委托。行政职权类委托是将行政机关享有的对于某一行政领域或者某个方面的行政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的职权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使,例如行政处罚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强制权等等。行政事务类委托是将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某一项具体的事务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这些事务可以是劳务,例如委托发放相关证件资料;也可以是智力成果,例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3、按照委托对象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对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事业单位的委托和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事项只能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而行政处罚法则规定,行政处罚事项可以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实践中还有大量的事务是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的,如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委托给个人承担相关行政事务的情况,在我国并不多见。至于其他一些鉴定、检验、验收等专业性事务的委托,虽然都有个人在鉴定结论、检验结果、验收报告等上签字,但大多是由这些个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机构加盖公章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并不能认作为是对个人的具体委

四、什么是行政执法权?

执法范围是地域范围,比如说执法证上面标注的执法区域:北京,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在北京有执法权力,职权范围就是执法的种类,比如说执法证件上面的执法类别:食品药品,那么就是持有本证件的人有权对食品药品行业履行执法权力。

五、乡镇行政执法权规定?

为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六、行政立法权和国家立法权的区别?

国家立法权,对应的是地方立法权。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行政立法,说的是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省级和设区的市政府享有的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

七、行政立法行为和行政立法权的描述?

行政立法权,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从内容和实质来解释,认为凡是国家机关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叫做行政立法。从主体角度来解释,认为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一、依法立法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

2、法律保留原则

二、民主立法原则

在我国,民主立法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行政立法以保护和促进公民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2、行政立法在程序上,应当使公民充分参与

依法立法是行政立法的原则之一

八、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

行政立法权,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但是,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不是国家立法权,而是行使行政权。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立法机关是指以行使立法权为其机关的专门职能或主要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外国的议会或国会,如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它们的立法权限是法定的,它们代表着国家行使立法权。立法权成了它们的专门职能或主要职能。

九、行政执法权限分哪些?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人民警察执行权限,由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作出详细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规定职责。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村长有行政执法权吗?

没有的,执法权由行政机关享有,而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构。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