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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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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招生简章?

据悉,该校是由暨南大学携手香港维港教育集团、奥园集团、东莞伊顿教育集团共同创办的,是一所涵盖学前、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非盈利性质的国际学校。学校以以港澳学生为主要招生对象,适当招收台湾及外籍人员子女。

9月开学,首招300人,学前到高中阶段“全覆盖”

据了解,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毗邻天河区龙眼洞森林公园,占地近60亩,可容纳1200人,将于2021年9月正式开学,面向港澳台及外籍子女招生,学校首年招收小一、初一、高一学段学生,以及少量其他年级学生,累计300人。

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执行董事邓强光介绍,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以IB课程理念贯穿整个K12阶段,针对港澳子女,在小学和初中专门开设“IB+港澳融创课程”。高中阶段,实行“国际+”课程模式,开设香港DSE课程、A-level课程和IBDP课程,营造多元化校园氛围,助力学生实现全面成长,致力于打造成为代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方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学校。

广州市从2019年起试点开办港澳子弟班,目前全市共有9所学校开设25个港澳子弟班。值得注意的是,该校的创办,意味着广州首家港澳子弟学校落地,也是大湾区乃至全国第一家由国内著名高校直接指导的港澳子弟学校。

据悉,该校前身为原广州南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董事会在深入研读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后,积极响应鼓励开办“港澳子弟学校或港澳子弟班”精神,与暨南大学、维港教育集团共同合作举办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

发展定位:暨大本色、湾区底色、港澳特色

奥园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董事长郭梓宁表示,奥园集团一直以来热心支持教育事业,与暨南大学、香港维港教育集团等携手合作,广州首家港澳子弟学校签约与启动,是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的具体体现。

暨南大学党委书记林如鹏表示,暨南大学现已成为海外华裔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深造首选的热门高校,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港澳台侨高素质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基础教育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暨南“侨校”特色,创办一所具有“暨大本色、湾区底色、港澳特色”,代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方向的国际学校。

广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谷忠鹏在讲话中表示,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的创办,既是广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发展战略,推动大湾区各政策要素衔接的一个重大教育民生项目,也是扩大广州基础教育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大湾区教育融合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大湾区优质生活圈提供优质教育支持。

广东省港澳办副主任郑建民表示,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是强强联合的产物,具有优质的教育基因。同时,他提出了三点期望:期待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成为基础教育领域粤港合作的标杆,成为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养的摇篮。

资源共享:与香港福建中学结成姊妹学校

随后,暨南大学副校长王兵与香港维港教育集团总裁、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执行董事邓强光代表办学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广州暨大港澳子弟学校执行校长封岩与香港福建中学校长吴宏基就两校结成姊妹学校进行了云签约仪式。吴宏基表示,作为姊妹学校,双方将在课程、教研、考试等方面实现同步和资源共享,在教师培育、学生交流方面建立深度合作,共同致力于粤港基础教育交流、融合!

二、南宁市高新中学招生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①在读初中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②成绩优秀学生(初三学段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名必须在年级前15%以内,可以提供年级排名表或能够证明成绩优秀的相关材料等)。

填写并递交材料:从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并填写《中学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连同能证明本人在初中阶段素质发展的各种荣誉证书、学生户口簿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南宁市民族中学招生条件?

考试及录取办法:

  我校高中招生采取定向推荐招生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1.定向推荐招生,计划指标400人。主要招收免学费生和享受高中助学金的指令性计划生。含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全区各地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参照各市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7月5-15日派招生人员到各市、县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的相关信息报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自治区民宗委社会发展处备案。

  2.综合素质测试招生,计划指标250人。我校4月下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有志报读我校的考生直接电话报名或登录我校网站系统进行报名,学校于6月30日组织统一测试,按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学校根据定向推荐生源情况和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指标进行统筹调配。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民族特色班学生免收学费,收住宿费300元/学期,代收教材费6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其他民族班学生收学费590元/学期,住宿费300元/学期,代收教材费600元/学期(学期末结账,多还少补)。

  五、优惠待遇: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我校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

  1.民族特色班(民族特招班、少数民族女子高中班、壮汉双语高中班)学生,三年学费全免,成绩优异者每月发给300元奖学金。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所有费用全免,按规定享受普通高中一等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二、三等国家助学金。

  3.建档立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时可一次性获得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1000元/人;毕业后考上重点大学和二本院校的,可一次性获得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3000元/人。

  4.对毕业时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优秀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5万元。

四、南宁市十九中学招生条件?

地段生源报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

需要提供个人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单,户籍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租房合同,家长身份证,戴好口罩以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五、南宁市2021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六、南宁市育才中学招生简章?

1、招生计划

初一年级6个班,(指导性随机录取住宿生70人)

2、招生对象: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报名地点:

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招生办

4、报名时间:

电脑随机录取已经结束,录取后对于因放弃和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我校正在继续补充学位。

5、收费标准:

根据南发改收费【2021】13号文件的规定,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元/每学期。

七、南宁市警官学校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和报名方法:

(一)考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考生文化条件必须符合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身体健康,体检除执行教育部门中职学生招生体检标准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条件: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无纹身;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色盲;

3. 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癫痫、贫血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如在校期间发现有此类病例,按退学处理;

4.身高、体重要求: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下和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5.年龄:满15周岁,未满18周岁;

(四)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有中考准考证、中考分数条的需带上)由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的其他亲属陪同到我校面试。

(五)不予录取的情况:

1.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

2.有吸毒史、精神疾病史的考生;

3.有穿鼻环、纹身及奇妆异发的考生;

4.曾被学校开除及有其他不良习性的考生;

5.面试、测试不合格的考生。

本校招生严禁中介收取中介费,一经发现将报警处理,并不予招录,已经录取或已经入学后发现的,除报警外予以退学处理

八、南宁市公办学校招生条件?

一、本地户籍生源入学排序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实际居住时长、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家庭直系亲属、非独立产权房个人份额所占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入学排序办法,超量的生源在区域内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二、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说明

  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在我市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和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且为申请就读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截止日期原则上按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计,下同)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优先排序。

  (一)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首次领取居住证后须按期进行年度签注。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具备使用功能且领取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如有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也请同时提供,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也请同时提供,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等(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住所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签发(订)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就业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签发(订)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参考本地户籍生源入学排序,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随迁子女入学排序规则进一步细化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具体时限由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确定。

  (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南宁市各城区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在本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九、南宁市三中招生范围?

南宁三中的招生范围是南宁市区,不含六县,这些上了线就可以了。除此以外都是指导性招生,要交借读费的,而且还不一定读的上。

特长生没有区域限制。

十、南宁市哈罗礼德学校招生条件?

小学1-6年级:

1. 具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常住户籍

2. 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一年级:

1. 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市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