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企业谁对bom负责?
开发部对bom负责
bom表由开发部或研发部制作。BOM(BillofMaterial)物料清单,也就是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结构的文件,是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产品结构数据文件,也是ERP的主导文件。
BOM使系统识别产品结构,也是联系与沟通企业各项业务的纽带。ERP系统中的BOM的种类主要包括5类:缩排式BOM、汇总的BOM、反查用BOM、成本BOM、计划BOM。
二、谁对交付产品质量负责?
你好,交付产品的质量是由整个团队共同承担的责任,不只是由单一的人或部门负责。该团队必须能够密切合作,协调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的期望和标准。
这也需要高效的流程和良好的沟通,以及对各个阶段的测试和验证进行充分的精益求精。
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整个团队都应该自我批评和反思,找到不足之处并改进,以确保以后交付更好的质量产品。
三、审计法规定谁对真实性负责?
实施审计时,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负责。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围绕着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事项进行审计,真实性是基础,合法性是保障,效益性是目标。
四、工程监理和甲方谁对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都负有质量责任,假如说出了质量事故,首先要判定事故的原因,如果说是设计单位造成,那设计单位就是主要责任,如果是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或者规范施工。那施工单位就是主要责任,监理和建设单位只是次要责任,最多就是个监督不力。
五、谁对升降机的安全性能负责?
对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性能负责的主要是租赁单位和是施工电梯的生产厂家。原因分析如下。施工升降机属于特种设备,必须有专业的厂家进行生产和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生产厂家和专业的安装单位对施工电梯的生产质量和安装安全性能负责任。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谁对安全生产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企业法人、厂长(经理)、生产安全员。
七、谁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我认为是意识,准确的说,是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识。
根据安法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一般为“法人组织”,责任的落实最终还是要依靠“自然人”,因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故其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安法第十八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无论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是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需要主要负责人的强烈主观能动性(即意识)为支撑才能实现。
换言之,主要负责人先具备强烈安全意识,而后,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行动中予以有力践行,如此,天天都是安全期。
当然,安全期也不一定安全,所以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就可能闹出人命。
有的人会混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认为前者只是后者中的某一种,这实际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对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等内容的明确,具有
根本性
;各项规章制度则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具有
多样性
;还有一种观点,
相较于意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更重要
。以本文开头图片中的人物为例,“意识”就是踏上桥的想法,“制度”就是桥,那么“降落伞”就是安全防护措施,当前二者都失效时,依然可以保障生命安全。
再如作为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仪表系统(简称SIS)
的设计使用,就是防止当“意识”“制度”都失效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紧急措施,并对继续恶化的状态及时响应,使设备进入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危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证设备、环境、人员安全的一种安全防护措施。以上。
附
安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这七个内容的逻辑性、顺序性是非常明显的,从(一)到(七),从制度到执行,从隐患排查到应急救援,如果都没能挽回,那么就只能也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了。
九、真石漆开裂到底是什么原因谁对这个负责?
外墙真石漆开裂问题大部分是施工不规范导致的。
1、建筑墙面缺陷导致饰面开裂:墙体本身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例如墙面空鼓,浸水后材料收缩导致外部涂料出现裂纹。解决措施:如果是外墙基面自身的问题,只需沿着开裂的方向,均匀地剔开空鼓的墙面,建议采用弹性腻子打底,然后刷底漆,最后进行真石漆涂料的施工工序。
2、真石漆腻子过厚:真石漆施工前必须先刮涂腻子层,腻子单次批刮过厚,会出现干燥不均匀现象,进而引发持续性开裂。这种开裂多数发生在阴阳角、墙面交角等难以完全达到平整的地方。解决措施:解决腻子层的开裂非常简单,只需要在腻子不平整出局部打磨,再用腻子进行简单修补即可。
3、水泥砂浆抹灰层开裂:墙面做抹灰时,水泥砂浆没有干透就进行批灰,造成水泥砂浆干透后裂开,导致装修完毕后出现乳胶漆裂纹。解决措施:这种情况下的墙面开裂如果要补救相对会麻烦一些,若墙面整体出现不规则裂纹,就需要整体剔除,再重新施工。晨光真石漆水性环保,抗紫外线抗风化性能好,品质优良。
4、已施工涂层开裂:涂刷底漆、面漆时,没有等前一遍漆干透就开始后道施工,收缩率不一致导致应力扭曲结合面,引起面漆开裂。解决措施:如果只是表面漆膜的龟裂,用细砂纸将裂纹打磨掉,重新涂刷就可以了。
十、谁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其中主要原因如下:
1.单位负责人统管本单位的工作,包括会计工作。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执行者和被管理者。被管理者直接对管理者负责,管理者直接对社会负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二者的关系和责任不能颠倒。
3.目前一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原因之一,是由于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造成的。实践证明,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仅仅压在会计人员的肩上,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造假账问题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利于促使单体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